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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地税函[2004]353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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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50:17 |
| 信息简介: | 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基层税务所、征收分局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时,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原全省统一的《陕西省XX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