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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地税发[2006]81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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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6:05 |
| 信息简介: |
对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地税部门应对有关资料认真审核,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征、免手续,填写《陕西省个人销售住房营业税完税证明》(见附件1)、《陕西省个人销售住房营业税免税证明》(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