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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价监发[2006]140号 关于修订印发《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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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6:00 |
| 信息简介: | 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支持当地地税部门开展征收工作,积极协调、主动督促当地中央、省属煤炭生产企业上缴基金,确保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规定足额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