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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地税发[2007]162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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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5:15 |
| 信息简介: | 凡是各级地税机关自行确定的要求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和报送的涉税资料,从2008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并且从2008年1月1日起,各级地税机关不得擅自增加办税业务和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