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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地税发[2007]175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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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5:14 |
| 信息简介: | 关于2008年1月1日以前欠税追缴的问题。对于新条例生效前所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各级征收机关要认真清理,要利用宣传新条例的契机,通知纳税人在2008年6月30日前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