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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地税函[2008]38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铁路支线运输有限公司收取铁路支线地方加价运输费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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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5:13 |
| 信息简介: | 从2008年2月1日起,陕西铁路支线运输有限公司依照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四条铁路支线货运价格标准,收取地方加价运输费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陕西省铁路支线运输收费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