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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地税发[2008]74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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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5:08 |
| 信息简介: | 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时涉及扣除票据问题,比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2008]68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