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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西地税发[2008]263号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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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5:03 |
| 信息简介: | 对纳税人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含遭受自然灾害)需要减税免税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情况材料,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