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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财税[2009]60号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纺织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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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4:01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和第8次陕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通过的《陕西省纺织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从2009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对纺织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免征(企业名单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