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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国税发[2009]238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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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3:55 |
| 信息简介: | 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应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纳入岗位责任考核体系,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应将每一年度审批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和结果报送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