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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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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1:59 |
| 信息简介: | 企业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应将各项损失分类汇总填列《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一并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