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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工商发[2013]41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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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1:13 |
| 信息简介: | 高校毕业生(含五年内往届毕业生,下同)申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许可项目除外),允许零首付。鼓励高校毕业生以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创办企业,知识产权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