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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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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1:12 |
| 信息简介: | 试点纳税人申请享受备案类或报批类(具体项目见附件1)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应按照《陕西省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分别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资料明细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