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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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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1:03 |
| 信息简介: |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