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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国税货便函[2014]26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基础电信服务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预认定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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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0:41 |
| 信息简介: | 本通知有关规定适用于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各省公司)及其拟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