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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价行函[2014]110号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业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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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0:36 |
| 信息简介: | 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涉税服务业务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