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陕人社发[2014]5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陕人社发[2014]5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0:33 |
| 信息简介: | 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履行退休审批,由参保对应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退休。具体操作办法由省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退休申报之日起,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