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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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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07:21 |
| 信息简介: | 符合备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成为退税商店的企业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当场领取由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受理回执》(见附件1),并于20个工作日后向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备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