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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财税[2016]15号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陕西省未列举品目资源税适用税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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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07:12 |
| 信息简介: | 各市(区)财税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本地区资源税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以下收费基金进行全面清理;要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