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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法部令第140号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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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9:02:46
信息简介: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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