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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市政办函[2020]4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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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8:42 |
| 信息简介: | 提前足额拨付2020年全年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各区县、开发区要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资金,并将省级、市级、区(县)级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及时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可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临时用于疫情期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等方面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