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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税函[2021]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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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6:38 |
| 信息简介: | 您在建议中提出关于调整“引汉济渭”水资源税纳税地点和税收分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先后多次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就全省水资源税纳税地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并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