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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税函[2021]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009号提案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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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6:33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