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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税发[2021]57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修订《陕西省税务系统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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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4:57 |
| 信息简介: | 办理机关应在受理涉税争议之日起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经办理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