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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宝鸡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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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4:46 |
| 信息简介: | 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