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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人社函[2021]544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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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4:45 |
| 信息简介: | 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