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陕财税[2022]4号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陕财税[2022]4号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4:17 |
| 信息简介: | 对已取得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如出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规定的应予取消资格的情形,要及时报告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