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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关税函[2019]5号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1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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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54:13
信息简介: 关于你们提出的对航空维修企业用进口航材适用1%关税税率并率先在厦门试点的建议,按照世界海关组织有关规则,进出口税则中基本按材质和加工程度对产品进行分类,难以大规模按用途拆分税号从而统一适用1%的低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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