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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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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53:55
信息简介: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缴存困难证明材料,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期满后三个月内,企业应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后视为正常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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