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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财税[2022]13号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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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3:49 |
| 信息简介: | 房屋业主为部分承租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减免租金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金额按减免租金部分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房产税减免金额按免税期租金为依据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