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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政办发[2022]4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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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52:35 |
| 信息简介: | 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将其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