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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总函[2019]2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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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51:24
信息简介: 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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