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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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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48:18 |
| 信息简介: |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处罚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