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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财税[2023]13号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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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48:12 |
| 信息简介: | 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改善中小学和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具体使用办法由省财政、教育部门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