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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商发[2024]28号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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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47:54 |
| 信息简介: | 对符合条件的外综服企业提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服务。外综服企业在税务机关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的,且符合《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规定,优先办理出口退(免)税,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