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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商发[2024]42号 陕西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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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47:38 |
| 信息简介: | 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按照最终销售价格,1500元(不含)以下补贴300元,1500元及以上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