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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财税[2025]2号 陕西省财政厅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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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47:11 |
| 信息简介: | 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