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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陕市监函[2025]844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跨省迁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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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46:53 |
| 信息简介: | 企业迁移仅需申请人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事网站或者窗口申请办理迁入,无需申请人到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登记机关不得再向企业发放纸质《准迁函》,更不得要求企业持《准迁函》赴迁出地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准迁调档信息应及时通过新系统在线传递给迁出地登记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