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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财税[1989]征字第74号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对个体工商业户建立资金账征收印花税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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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4:44 |
| 信息简介: | 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应建立资金账,按所记载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贴花,如没有建立资金账的个体工商业户,应要求一律建立资金账按规定进行贴花,不能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所注明的固定资金与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