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琼财税[1993]所字第384号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琼财税[1993]所字第384号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4:38 |
| 信息简介: | 在资产融通方面,关联企业间融通资金所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其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正常利率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