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琼国税函发[1995]027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琼国税函发[1995]027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4:29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税函发[1995]2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市县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及时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