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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财税[1996]政字第01号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同胞个人的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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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4:26 |
| 信息简介: | 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新税制实施以后新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的房产从新办企业的时间起按现行税法规定征收房产税,不享受琼财税[1991]外字第420号文有关五年内免征房产税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