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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发[1998]255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股息、利息、红利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本金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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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4:08 |
| 信息简介: | 在按本金计算扣除存款利息时,其本金应以股票、债券、投资券、投资基金、集资入股的票面金额为准,不得以高于票面金额的发行价、配股价、市场价以及缩股后的价格等作为本金计算扣除存款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