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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发[2000]50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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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3:52 |
| 信息简介: | 凡未按规定输减免税报批手续的,限于2000年6月30日前补办,在规定期限未补办手续的,一律先行征税。今后土地增值税的减免要按规定及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