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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发[2000]89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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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3:51 |
| 信息简介: | 各市县局应严格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程序和方法,对确实不能实行查帐征收方式,具有《办法》中第二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扩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