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琼地税发[2000]389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琼地税发[2000]389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3:42 |
| 信息简介: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