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3:37 |
| 信息简介: | 用人单位未按本条例的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