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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发[2001]336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制事务所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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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3:31 |
| 信息简介: | 实行查帐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的业户,如果2001年改用定率征收方式的,其2001年改用定率征收方式前已缴税款大于按定率征收方式计算缴纳税款的部分,可以在以后时期给予抵缴,不办理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