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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发[2002]71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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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3:26 |
| 信息简介: | 企业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一律按《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所附表1格式填报。其他报表暂按《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软件》(2.31版本)套打报表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