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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发[2004]159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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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2:40 |
| 信息简介: | 国、地税实行联合税务审计时,应分别下达税务审计通知书,同期开展税务审计,并严格执行《涉外企业税务审计规程》。审计结束后,国、地税应及时沟通审计结果,然后根据各自审计的税种分别制作有关税务审计文书,送达企业。 |